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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发表时间:2019-02-19

各科室各部门:

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《关于印发〈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指南〉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》(苏科计发〔201926号)已经发布,现就我组织申报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组织

  2019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,包括:重点项目、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。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、临床前沿技术项目。

1、重大科技示范项目:为贯彻落实《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8144号),1101~1103 指南方向选择我省优势产业地区组织申报,1101指南方向由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局推荐3项,1102指南方向由南京市科技局推荐3项,1103指南方向由泰州国家医药高新区推荐3项;1104~1109指南方向,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项;县(市)、部省属高校院所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,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;省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能推荐,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。

2临床前沿技术项目:每个三级甲等(中、专科)医院(含分院)推荐5高校、部(省)属院所推荐3项,其它单位推荐1项。非三级甲等(中、专科)医院牵头申报,须联合省内三级甲等(中、专科)医院,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。

3社会发展面上项目: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(中、专科)医院(含分院)推荐6,高校、部(省)属院所推荐3项,其它单位推荐1项。其它领域面上项目 (不含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)高校、部(省)属院所推荐5项,其它单位推荐1项。

4医药后补助项目:每个企业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推荐1项,1类化学药新药、1类生物制品或其它后补助项目推荐1项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。项目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。项目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。

. 其他事项

1.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,按封面、项目信息表、项目申报书、附件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(纸质封面,平装订)。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《项目附件审查表》,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,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。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(网址:http://210.73.128.81)。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科技厅网站(网址:http://kxjst.jiangsu.gov.cn/)进行公示,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。

2医院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3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:1. 关于印发《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指南》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

附件1: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190131发布.doc

2.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(社会发展)项目申报书

附件2:省社发申报书模板(院内评审使用).zip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教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219